2. 今后失智症的政策和社区综合呵护系统
2012年6月,厚生劳动省发布了《关于今后失智症政策发展方向》[1]厚生劳动省失智症政策研讨项目组《关于今后失智症政策发展方向》(2012年6月18日),把实现“即使是患有失智症,尊重本人的意志,尽可能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继续生活的社会”为基本目标。另外为实现这个目标于同年9月作为暂定计划,制定了《失智症政策推进5年计划(橙色计划)》[2]厚生劳动省《失智症政策推进5年计划(橙色计划)》(2013年~2017年计划)(2012年9月5日)。创建由早期诊断,早期对应失智症为起点的,并提供所需保健,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生活支持,家庭支持,以及权利拥护等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体系,换句话说,就是以实现能够支持失智症患者生活的社区综合呵护体系为目标。
所谓社区综合呵护体系是指为对应老年人口的急速增加和慢性病的增加,保证护理的质量,并且确保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而提出来的新的服务提供体制。可以认为就是结合了“扎根社区需求,对应该社区居民的信念和价值观,通过该社区居民参与来保障的呵护体系=社区呵护” (Community-based Care System)和“通过不同组织之间的护理合作・协调来减少护理的断裂为目的的呵护体系=综合呵护” (Integrated Care System)[3]Plochg T, Klazinga NS: Community-based integrated care: myth or mus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y in Health Care 14:PP.91-101,2002.。在日本,是指在老年人生活的日常生活圈(大致为中学校区),以“居住”“生活支援・福祉服务”为前提,以“保健・预防”“医疗・看护”“护理・康复”为“本人・家人的选择和心理准备”为基础,相应于各个社区的特色,在社区居民参与的基础上,提供的综合性体系[4] … Continue reading。
这里强调的“居住”“生活支援・福祉服务” 是很重要的。日本21世纪老龄化的进展,
特别是城市具有独居老人家庭的急速增加的特点(图0-3,图0-4)。这意味着患有失智症的独居老人的增加。失智老人在初期阶段时,会在金钱管理,服药管理,家务,购物,交通设施利用等日常生活功能(IADL)等方面发生障碍,但是这些又是独居生活所必须的基本功能。为此,独居失智老人在初期阶段就会直接面对生活危机。这个阶段的生活课题不能以医疗服务和护理服务来对应,通常是由家人来对应这些生活课题。可是没有家人的独居失智老人就需要可以代替家人的支持。“居住”和“生活支援・福祉服务”就是独居失智老人不可或缺的支持。
参考文献